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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交通局长何以“刹不住车”(2)

2019-06-21 15:02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2014年5月,杨哇玛接任局长后,继续为个体老板马某某、李某某等人在交通工程承包实施中提供帮助,借此收受贿赂63.61万余元。
  2016年,沈晓栋担任乐都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从他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时起,便多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多名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12.3万元。之后,沈晓栋又自购了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向承揽交通项目工程的老板出租,获取利益41万余元;以他人名义违规办理出租车营运手续,通过转让从中获利28万元。
  “这些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都与单位监督管理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力有关。一是制度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病’上岗,己不正焉能正人;三是主管部门监管缺失,项目资金检查不严。”调查人员表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乐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监管流于形式;当地财政、审计部门虽然每年也都进行检查,但这些检查基本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该局财务资金管理混乱特别是背后的腐败问题。
  心中有鬼,纵容财务人员胡作非为
  乐都区交通运输局的乱象不只是局长们的肆无忌惮。在该单位的系列腐败案件中,有一个人因其任性妄为而格外引人注意。
  祁世德,乐都区交通运输局会计。他在财务岗位一干就是13年,长期不调整、不交流。业务娴熟、根系深厚的祁世德牢牢把控着单位财务大权,埋下了严重的腐败隐患。
  有一次,某施工方老板找到交通运输局要工程回款。在局长已经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老板到了祁世德那里,却吃了“闭门羹”。面对局长的签字,祁世德对该老板口出狂言:“要钱就得给好处。否则,免谈,谁的字都不管用!”
  飞扬跋扈的祁世德在敛财方面也颇有“手段”,仅倒卖水泥就从中获利700多万元,甚至得了个“水泥老板”的名号。
  2008年,乐都区乡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由于项目资金不大、工程量小,承担工程的都是小工程队。为此,区交通运输局每年都会出资购买大量的冬储水泥用于工程建设。这些水泥的使用需由各村上报预算,交通运输局长签批,会计管理发放。于是,“聪明”的祁世德瞅准“商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通过虚列、克扣各村使用水泥的数量等方式,把交通运输局购买的大量水泥私自卖给商贩,从中渔利。
  2014年5月,时任局长辛晓梅刚离任,祁世德就拿着伪造的单据要求新任局长杨哇玛签字,说他要转一万吨水泥款295万元给某水泥厂,并称这是前任局长辛晓梅同意购买的。
  事实上,这一万吨水泥是祁世德私下向该水泥厂购买并倒卖出去的,所谓的单据不过是他个人伪造用以让交通运输局替自己买单的幌子。
  然而,在杨哇玛以自己不清楚为由拒绝后,祁世德竟对杨哇玛说:“你不签字就算了!”随后便在没有局长签字的情况下直接转款295万元给水泥厂。
  在长达7年的倒卖水泥过程中,祁世德赚得盆满钵满,“水泥老板”的名号也越叫越响,国家财产却因此受到巨大损失。
  让人疑惑的是:祁世德飞扬跋扈、肆意敛财的行径,为何没有受到阻止?
  面对祁世德的霸道做法,乐都区交通运输局的一把手们“装聋作哑”,正是因为心中有鬼。
  自己带头违纪违法、大肆敛财,自然对单位长期存在的财务开支严重违规、公私交织等行为不敢问、不敢管,进而发展到与祁世德心照不宣、沆瀣一气,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相互遮掩,最终演变成腐败窝案、串案。自己“屁股不干净”,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让局长们在祁世德面前显得异常被动。
  刘正辉离任时,让祁世德销毁其有关违规报销的凭证。祁世德表面答应,私底下不仅将相关凭证留存下来,还伪造成未报销的旧账,伺机找新局长巨邦儒签报。巨邦儒担心得罪了祁世德,自己违纪的事也会败露,便签了字。此法屡试不爽,如此往复,局长一任接一任地换,旧账一茬接一茬地报,钱都进了祁世德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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