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北京个人混合投放生活垃圾将处罚款

2019-06-19 14:24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修订 
  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个人混合投放生活垃圾将处罚款 
  6月18日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做客第二期“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访谈节目,与市民、市政协委员就“加强垃圾分类,实现垃圾管理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话题进行交流。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出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目前已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混合投放垃圾将处以罚款。此外,在新创建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里,将对分类垃圾桶标识进行调整,厨余垃圾改成“湿垃圾”,其他垃圾改成“干垃圾”,让居民对分类标准一目了然。 
  居民个人将承担垃圾分类责任 
  近年来,本市开展了3万多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去年还推出垃圾分类卡通代言人“分小萌”,录制“分小萌”视频小课堂、组织“垃圾分类萌到家”、知识问答、垃圾分类大挑战、拾捡跑等线上线下活动,号召市民跟着“分小萌”一起做分类。 
  在昨晚“对话一把手”节目现场,有政协委员提出,除了软性宣传,还需硬性举措,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此,孙新军表示,从根本上看,垃圾源头减量、强制分类需要得到立法支持。软约束要逐步“硬起来”。2012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但是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也只有鼓励和倡导,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同时,分与不分混投,影响了分类的质量。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顶层设计和推动十分重要,激励和鞭策必须双管齐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不分类就是违法的”,孙新军说,北京将参照上海的经验,对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处以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分类垃圾桶标识将进行调整 
  孙新军透露,现在北京市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且仍在增长,拐点还没有出现”。目前北京市有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缺乏弹性。如果清运、处理不及时,就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目前,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其中,产生量最大的是其它垃圾和厨余垃圾,也被称为干垃圾和湿垃圾。讨论过程中,北京市政协委员王以新说,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居民认为分类方法太复杂、记不住,能不能有更简便的分类方法呢?对此,孙新军回答说:“我教大家八个字,就学会垃圾分类了:资源回收、干湿分开。”具体地说,把能卖钱的和不能卖钱的分开,就是资源回收,把会烂的和不会烂的分开,就是干湿分开。“就拿鸡骨头和大棒骨来说,同样是吃剩下的食物,鸡骨头是会烂的,属于湿垃圾;大棒骨不容易烂,是干垃圾。同样道理,粽子叶不容易腐烂,是干垃圾;茶叶容易腐烂,是湿垃圾。我认为这样的记忆方法是比较简单的。” 
  孙新军表示,接下来将按住建部的要求,在新开展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对分类垃圾桶的标识做一些调整,把“厨余垃圾”调整为“湿垃圾”,“其它垃圾”调整为“干垃圾”,让社区居民投放的时候能一目了然。 
  北京将编制垃圾分类教材 
  孙新军介绍,目前全市30%的街道、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19年,示范片区覆盖率要达到60%,覆盖200多个乡镇街道,2020年还要达到90%。在示范片区,试点创新四种垃圾分类收集方式:第一种是设置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驿站、小屋,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并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从而形成了稳定的垃圾分类基础人群。第二种是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投放箱,减少人工成本,扩展垃圾分类服务范围。第三种是上门或定点回收再生资源、厨余垃圾,方便群众投放,最大限度地提高回收量。第四种是撤桶撤站,定时定点流动收集。这几种方式,也是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垃圾分类的成熟经验,在实践中都是征求了居民的意见之后确定的。“现在手机应用这么方便,相信今后用手机APP、小程序预约上门回收垃圾都会逐步推行。”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