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17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第四批4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涉及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报称,案例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或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其坐大成势提供帮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例通报如下: 1.镇江市丹徒区新城管委会农工部原副部长、宜城街道陆村党总支原书记谢辉剑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案件。谢辉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在换届选举时指使他人伪造选票,操纵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指使涉恶人员殴打举报其违纪违法问题的村民;在组织拆违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之便雇佣、资助涉恶人员侵害群众人身安全,为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谢辉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近期,谢辉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2.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顾陆希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案件。顾陆希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项目期间,不认真履职,明知建筑垃圾清运量测绘数据存在严重虚假问题,仍以之为依据申请财政清运款,纵容涉恶团伙犯罪活动,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存在收受贿赂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顾陆希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审判员翟元圣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翟元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承办案件中帮助涉黑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存在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翟元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原副局长力德怀充当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力德怀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涉黑组织开设的娼赌场所逃避查处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同时存在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力德怀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思想防线,绷紧廉政之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深挖彻查上再发力,在措施手段上再加强,在工作质效上再提升,推进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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