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支持起诉助力受害企业依法维权
被侵权企业为何不主动维权 2015年10月,一批披着“康宝莱”外衣的假冒伪劣保健品开始在市场上肆虐,涉案金额超过130万元。2017年11月,丁某等8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2018年12月11日,经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8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70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金。 丁某等8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康宝莱”公司的商标权,给公司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不能因为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将民事责任放在一旁。”检察官主动拨通了“康宝莱”公司法务部的电话。 “康宝莱”公司表示,近几年此类侵权行为层出不穷,但因为案发地分布在全国各地,公司无法及时获知被侵权情况,且出于诉讼成本的考量,所以一直没有采取实际维权行动。检察官建议“康宝莱”公司及时向有管辖权的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方面可以挽回部分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震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检察官还主动提出,可以由吴中区检察院出面支持起诉。 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康宝莱”公司吃下了“定心丸”,聘请了专业律师准备提起诉讼。筹备阶段,企业向吴中区检察院提出取证难、定损难等实际问题,检察官协助其向法院申请调阅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分析厘清涉案金额和数量,帮助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2018年11月20日,“康宝莱”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丁某等8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134.5万元。今年1月21日,经苏州市检察院批准,吴中区检察院向苏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 由于被告人已经开始服刑,这场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诉讼案件在苏州监狱开庭。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丁某等人对侵犯“康宝莱”商标权的事实没有异议,同时主动表态愿意赔偿“康宝莱”公司的经济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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