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超四成受访者 不愿“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2019-06-15 17:54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超四成受访者 不愿“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超四成受访者 不愿“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近日,一则老人救女童被撞身亡却担责的新闻引起网友关注。今年3月9日,103国道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路段,一4岁女童独自横穿马路时,一辆汽车疾驰而来,侯振林老人见状跑去抱起女童,然后横穿马路,不幸被车撞倒去世。香河县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为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侯振林三人同等责任。侯振林家属对此认定难以接受,网友对此亦有争论:有网友认为老人是见义勇为,不应该承担责任;不过也有网友认为,从视频看,老人确实构成交通违章,道德的归道德,法律问题就应该通过法律处理。据了解,目前责任认定未生效,仍在复核。
  对此,我们需要关注什么?本期“京报调查”(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就此展开调查。
  ■ 旁边评论
  老人交通违法与否 无损见义勇为荣光
  因见义勇为不幸牺牲,被认定为“交通违法”,之所以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从舆论的反应来看,主要还是因为一些人观念上不愿接受“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然而这一观念其实也传递出这样一种信息:社会上对因见义勇为而引发的责任认定还缺乏共识。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来看看此前警方对事故定责的理由,老人抱起女童时,他们所在车道的车辆司机已发现二人并停车避让,但老人选择抱女童跨过双黄线跑向道路东侧,并且没有第一时间观察其所过马路有无车辆、确认道路安全,而这时又将女童置于另外一种潜在的风险之中。
  因老人救起女童后有跨过马路双黄线的细节,所以法律上是否该担责还要更专业的探讨。不过,不论最后认定老人交通违法与否,都不妨碍老人见义勇为的认定,也无损老人见义勇为的荣光。而对待这次见义勇为和事故责任的划分,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问题归法律解决,也不失为最好的方式。
  □伯扬(媒体人)(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