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报账员挪用公款44万余元被提起公诉
正义网贵港6月13日电(通讯员吴黎乐 张晨窍)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原平南县大新镇第一初级中学报账员谢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提起公诉。 该案由平南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谢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9年4月25日向平南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至2018年期间,谢某利用自己担任平南县大新镇第一初级中学报账员的职务便利,挪用该校服务部承包租金和教职工补缴的社保金共计人民币449852.07元。案发后还有416852.07元未归还。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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