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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稳准狠实合”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2)

2019-06-12 15:5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统一司法标准,凝聚办案合力 
  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红介绍,为了统一司法标准,市检察院多次组织公诉、侦监部门负责人到县区院开展个案指导工作,全面介入侦查、引导证据收集、研判侦查重点后,突破了一系列侦查难关,有力推进了涉黑案件办理进程。 
  在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办理的桂元浩等11人涉黑案中,是否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成了该案的一大难点。案卷材料显示,桂元浩等人的行为特征很少表现为传统暴力,而主要是通过滋扰、造势等手段,让其他冷库经营者无法开展业务,从而屈服于桂元浩等人的统一控制。昆明市检察院及时对该案予以指导,引导补充侦查取证,成功认定桂元浩等人是以“软暴力”为主要作案手段的涉黑团伙。 
  除了个案的统一认识,建立外部横向的协同机制更为重要。郑清告诉记者,昆明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监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探索建立完善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及时会商案件侦查取证方向、法律适用等情况,积极研究解决认识分歧。 
  为横向统一司法标准和法律适用,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率先破题。今年2月底,西山区政法委通过《西山区涉黑涉恶案件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检察长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控方的定性很重要,我们从末端反观源头,确保案件从一开始就准确适用法律。”作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殷灵介绍,联席会议定期组织该区公、检、法、司等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管负责人召开会商研判会,就16类集体会商的案件范围,对涉黑涉恶相关案件证据的收集及认定标准、举报线索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9大事项进行集体会商,以统一认识和司法标准,确保办案质效。 
  将原本末端解决的“一案三查”工作前移,也是西山区涉黑涉恶案件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的一大特点。西山区法院负责人表示,会商制度让所有部门都成了业务第一线,“一把尺子”贯穿侦、捕、诉、审、辩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准确定性,不枉不纵。 
  联席会议制度运行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已会商的6起案件中,有5起定性为涉恶案件,1起发回西山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再次会商认定为涉恶案件。 
  延伸触角,源头抓治理 
  记者发现,在昆明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台账里,涉黑涉恶案件除了案卷材料本身,还有两个量身定做的“附件”——案件分析报告和检察建议。 
  打开“附件”,里面详细写明了每起案件中犯罪滋生的原因、涉及的行业领域问题和重点人群等,一案一总结,一目了然。 
  “在个案分析报告的基础上,我们还对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进行综合研判,发现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呈现涉足领域金融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实施手法网络化等新特点。”李晓红介绍,昆明市检察机关在总结分析中发现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反馈给主管部门,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 
  对以“软暴力”为主、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为辅等方式非法控制神创冷库等80余间库房烂菜叶清运生意并收取保护费的桂元浩等涉黑团伙,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没有止步于走完诉讼程序,还进一步调研相关领域的管理漏洞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该院检察官马云洁告诉记者,近年来,在该案案发地晋城镇冷库区,各冷库因抢盖布篷生意、抢夺清运蔬菜垃圾生意等问题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共计10件53人,经调查,该区域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存在问题和漏洞,该院遂于今年1月30日向晋宁区晋城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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