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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2件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

2019-06-08 14:46来源:平安龙江网浏览:手机版
  6日上午9时,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市三地法院对22件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黑龙江省22件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现场。

黑龙江省22件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现场。

  据悉,本次公开宣判,聚焦资源型地区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问题,宣判的19起案件,均为鹤岗市姜和林、姜和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保护伞”案件。涉案李世海、刘平义、李天杰、魏靖人等19名被告人,分别系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陆煤矿副矿长、煤质科科长、煤质科副科长、运输区下料队队长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被姜和林等人利用金钱拉拢、腐蚀,徇私舞弊,故意不履行经营管理等职责,对姜和林等人盗窃国有煤矿财产放任不管,致使价值人民币800余万元的煤炭被盗,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各被告人均被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李世海、刘平义、魏靖人等3名被告人还同时构成受贿罪。
  今天,同步公开宣判的还有为依兰县姜朝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保护的该县公安局达连河镇派出所原副所长陈会武滥用职权案、该县公安局道台桥派出所原所长崔国栋玩忽职守案,为抚远市郑天宇等人恶势力犯罪提供保护的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教导员孔德权徇私枉法案。(记者 佘雨桐)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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