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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多元化服务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2019-06-07 14:2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即收即复不超七日 ■过程公开随时查询 ■办结告知三月为限 
北京:多元化服务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北京市检察院多元化服务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服务中心检察人员在告知来访群众申诉案件受理的条件以及需要递交的基本材料。 
  “您好,请问是牟女士吗?我是北京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官齐治。您提交的申诉材料我们已经收到了,这次材料非常齐全,我们已经转交本院第十检察部办理了。”日前,记者到北京市检察院采访时,正遇到该院检察官齐治在答复一名申诉人。 
  原来,就在几天前,北京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收到牟女士的申诉来信,反映她弟弟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牟女士认为原案证据不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但来信既没有附上相关的司法文书,也没有服刑人员的具体信息,只留有申诉人的电话。 
  齐治读完信件后,立即拨通了牟女士的电话。电话里,牟女士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一方面埋怨弟弟不争气,另一方面心里觉得“冤”,却又不知道怎么帮助弟弟维护合法权益。 
  齐治一边劝慰牟女士,一边告诉她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和案件管辖范围,以及还需要递交什么材料才符合案件受理要求。一周后,牟女士再次寄来了申诉书,还附上了法院的判决裁定。齐治审查材料后,第一时间回复了牟女士,告知她申诉书已经转到业务部门办理。 
  “二十四字口诀”压实工作责任 
  记者在北京市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对这项工作提出专门要求:“即收即复,不超七日;过程公开,随时查询;办结告知,三月为限。”这二十四个字,成为了北京市各级院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们答复群众来信的工作口诀。 
  77岁的沈大爷房屋拆迁补偿款险些被人非法占有,他认为对方涉嫌诈骗,但报案后公安机关未予立案。今年1月,沈大爷到通州区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官当即详细告知其提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所需的材料。沈大爷一次性准备好全部材料后,该院受理了申请。今年4月,该院认为此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遂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并及时回复沈大爷。同时,该院帮助沈大爷查询到了具体办案派出所,方便其提交相关材料。 
  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二检察部负责人钟达先告诉记者,该部门组织多个岗位的检察官,共同对回复答复信访事项、案件类型、时间节点、回复答复内容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将群众信访事项与产生的案件信息进行绑定,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闭环式告知、查询服务。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三级检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网上登记、录入、流转、办理等工作,积极推进信件扫描上传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科技手段提高办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官必须对信件进行实质化审查,严格把握‘诉’‘访’认定标准。”北京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赵倩告诉记者,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检察官必须当面接待、亲自答复,必要时可以申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会商研判。 
  据悉,自今年1月以来,北京市各级检察服务中心共收到群众来信3626件,除了因匿名,无地址、无联系方式等原因无法及时回复的,其余全部在一周之内给予程序性回复;对于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均按照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了实体性答复,个别确实无法在三个月内办结的,也及时进行了程序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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