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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8人涉黑团伙案公开宣判 主犯数罪并罚获刑25年

2019-05-31 16:2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没办任何手续,就敢非法拆迁 
河南镇平:18人涉黑团伙案公开宣判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李丰翠)近日,经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胡某等1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马某等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因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马某等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经查,上世纪90年代起,胡某通过经营酒店宾馆、搞小产权房开发、强租强占土地,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2000年9月,胡某伙同王某、马某在镇平县幸福路与中山街交叉口将朱某伤害致死,胡某与王某、马某相互包庇且形成攻守同盟,致使胡某逃避法律打击,进一步立起恶名。 
  2007年,胡某参与镇平某植物油厂土地竞标,伙同杨某殴打竞标对手马某乙,最终胡某竞标成功。2013年底,胡某伙同马某甲等在镇平县五里河村采取少租多占、强租等手段非法占用农用地110余亩,建设跑马场。2014年初,胡某听说县政府有拆迁改造城关镇镇菩路菜市场两侧的意向,便发动马某等人,以入股方式筹集730万元用于拆迁。2014年5月,胡某找到河南某实业公司经理魏某,商议合伙开发并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至案发,拆后重建仍未完成。 
  2014年以来,胡某伙同他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便在镇平县城关镇菜市街非法拆迁开发。胡某以其家族成员为核心,招收马某等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拆迁队。在拆迁过程中,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逐步形成了以胡某为组织领导者,马某等7人为骨干成员,何某等1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 
  镇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等人形成了人数较多且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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