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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公司"套路:免费评估收藏品 拍卖实为骗取保证金(2)

2019-05-31 16:2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在案件审查中,刘某丰等人的律师对罪名提出异议,认为是合同诈骗罪而非诈骗罪,希望为当事人争取较轻处罚。对于这点,承办检察官在开庭时进行了透彻说理。“合同诈骗罪符合诈骗罪的所有构成要件,但更具特殊性,关键要看合同在整个诈骗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检察机关认为,南通百藏公司虽然同被害人签订了委托买卖合同,但该合同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直接用来骗取财物的手段,合同仅是掩盖其诈骗行为的方式;涉案几名被告人所在公司既没有履行合同能力,也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最后,该案以诈骗罪起诉。 
  2018年12月28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刘某丰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刘某丰等人提出上诉。2019年5月2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除两名被告人在二审过程中积极退赃获得部分减刑,其余被告人均维持原判决。 
  除司法办案之外,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涉及的社会治理问题更应当重视和解决。 
  本案中,共有四十多名被害人在南通百藏公司交了保证金,清一色老年人,多的被骗五万元,少的也有一两千块。检察官指出,老年人在投资收藏品市场时,自身专业知识欠缺,对最新的市场行情不了解,加之收藏品定价没有统一标准,产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用虚高的“鉴定价格”哄骗。检察官特别指出,对南通百藏公司这样的新兴民间收藏品中介机构,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研究其发展、营销、组织文化等行业特点,细化监管、规范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指导、规范作用,在鼓励市场竞争的大前提下,约束收藏品中介机构的“灰色”行为,减少负面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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