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39人涉黑团伙受审 涉及罪名13项案件43件
正义网通辽5月23日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徐鹏飞)“本案因案情复杂、重大,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5月15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海东、李坡等39人涉嫌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暨“6·02”涉黑案庭审结束。 5月7日,随着法槌敲响,该案在奈曼旗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奈曼旗检察院组成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崔粼为组长、4名员额检察官、5名检察辅助人员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47名辩护人参与庭审,当地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海东、李坡通过不断吸纳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刘海东、李坡为组织、领导者,其他37人为积极参加者或一般参加者,层级鲜明、较为稳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员在娱乐行业、牲畜交易行业、啤酒销售领域树立淫威,排挤同行,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以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案件43件,共涉及13项罪名,并通过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威胁,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9天的庭审过程中,39名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检察机关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并利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将起诉书所指控犯罪事实证据以电子化示证,并有选择、有重点的标注说明,取得视听同步播放、图文同步显示、声像同步呼应的示证效果,最大限度还原案发经过,让证据“活起来”,增强庭审“现场感”。 经过庭审控辩双方的质证与论证,最后陈述阶段,绝大多数被告人改变了最初的拒不认罪态度,表示认罪悔罪,对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给被害人及其家属所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近1000余人次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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