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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通报21件惩戒案例

2019-05-23 13:1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全国律协通报21件惩戒案例

新闻发言人蒋敏。王建军 摄

  正义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刘文晖)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某、旷某因伙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明知系虚假民事诉讼案件仍办理该类案件,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刑事处罚。在今天举行的全国律协新闻发会上,新闻发言人蒋敏通报了今年3月份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21件典型案件。
  发布会通报的其他案例还包括: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利用自己负责某项目资产清算处置和实际掌握某公司的职务便利,挪用该公司代为管理的该项目存放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且数额巨大,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湖南省律师协会给予周某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湖南富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车某因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湖南省律师协会给予车某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湖南金雁律师事务所律师符某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经衡阳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符某有向政府工作人员行贿的情形(情节轻微),且未将被检察院刑拘相关情况及时向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报告,给予符某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安徽省马鞍山市司法局因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某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给予其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马鞍山市律师协会给予殷某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因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某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给予其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宁波市律师协会给予姜洪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福建六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某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便利牟取当事人利益、违规收费,且多次逃避、抵制和阻挠调查,龙岩市律师协会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广东省深圳司法局因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某在同一案件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给予其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深圳市律师协会给予潘某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某、王某将案件相关信息透露给与案件无关的其他公司,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珠海市律师协会给予邓某、王某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某因诱导当事人行贿,四川省自贡市律师协会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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