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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组织屡屡寻衅滋事 经检察院公诉终获刑罚

2019-05-21 12:3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连云港5月20日电(通讯员林国祥 王晓冬 宗申)5月14日,经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某、吉某甲等人恶势力犯罪一审宣判,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制造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 
  经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姜某与被告人吉某甲、吉某乙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姜某为首要分子,吉某甲、吉某乙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连云港海州区岗埠农场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实施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庭审中,公诉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还着重进行了黑恶势力警示教育,五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九年不等。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姜某指示张某、曲某某报复城管张某犯罪事实时,发现公安机关未按规定将被害人张某的伤情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遂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收到通知书后高度重视,不仅针对纠违内容召开专题剖析会,还邀请海州区检察院专委为全局办案人员作“如何规范侦查行为”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检察机关的纠违充分保障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获得伤情鉴定意见的知情权,以规范合法程序维护案件相关人员的各项诉讼权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州区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专业化办案为依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开展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共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43人。下一步,海州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着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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