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办案先买门票,群众办事“门槛”被抬高
5月17日,有媒体报道北京某律所律师在前往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分局办案时,由于该分局位于青秀山景区内,景区工作人员称“必须通过电话方式跟公安分局联系后,才能免票进入”,最后律师无奈买了20元门票方才进入。 对此,青秀山风景区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的做法是合规的,景区需在接到公安分局通知后,才会允许律师免费进入,公安分局也回应道,群众如需前来办事,可以拨打分局有关部门办公电话,与分局联系确认事由后,可免票进入景区办理业务;如已购票入园的,分局可协助与景区沟通办理退票手续。 律师提出了意见,景区和公安机关都进行了解释和答复,并且提出了今后的打算,此事似乎可以画上句号了。不过,笔者觉得问题并没有解决。下一次,其他地方的律师到该公安分局办案,可能还是需要先买票、后退钱;更重要的是,连律师进公安局都这样难,估计老百姓想进公安局办事就更是难上加难。我们有理由推测,现行的制度设计就是想为老百姓办事设置障碍,把老百姓挡在公安局的门外。 从理论上说,这个制度似乎设计得还不错,但从律师的实践看,事情并不那么简单。电话要能说出找哪个部门、哪个具体人,然后经过同意才能允许进门。普通老百姓如果不知道具体承办的部门和承办人员,就无法得到批准;即使说清楚了找谁,他不同意你也进不了门。至于让群众先购票进入,事后再由分局协调景区退票,这其实也是对群众找公安设置了障碍:不仅要先垫钱,而且还要求着公安去协调,岂不是天降麻烦?老百姓还不知道问题能不能解决,却先被这一堆麻烦吓住了。 记者查询公开资料了解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的法制大队、人民来访接待室以及局机关的科室均在景区内办公,该局的刑侦大队、派出所在景区之外其他地方办公。派出所设在景区之外是正确的,可以方便群众办事。人民来访接待室设在景区之内,就有点莫名其妙。 现在,在律师提出这一问题之后,警方采取的措施是设立便民指示牌,张贴分局机关联系电话,方便群众来访办事。笔者觉得这并非治本之策,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门难进”的问题。治本之策是,公安机关的所有机构都应该在一定期限内搬离景区,彻底取消设在群众面前的“门槛”。 据官方说,分局机关科室及法制大队等部门由于历史原因在风景区内办公。我们不知道这个“历史原因”是什么,但我们知道这种做法不符合“现实要求”。一是,办公机构设在景区让人生疑,景区属于全体人民的公共资源,官员无权占用作为办公地点,其实质必然会影响景区的充分利用,其结果是导致景区成为拒绝联系群众、刁难群众的屏障。二是,从制度设计看,政府官方在景区开会,都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在景区办公显然比临时性的开会严重得多。 因此,南宁市公安局应该对景区分局的迁移问题做出通盘安排,尽快把机关办公地点迁出景区,第一步是先把与群众办事相关的部门迁出,例如人民来访接待室之类,办公机关也要限期从景区撤出。(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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