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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小区物业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宣判 5人领刑

2019-05-19 17:2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讯(记者刘键 窦晓峰)“黑心物业垄断小区装修业务,业主装修新房必须购买物业公司指定的建材,雇用其指定的工人,否则,不给进户钥匙、不让运输车辆进园、停水停电停电梯,更有甚者对业主和工人拳打脚踢。”家住辽宁省丹东市万盛佳苑小区的张大爷说起自己的装修经历就气愤难平。
  今年5月9日,由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至此,横行万盛佳苑小区多年的黑心物业彻底覆灭,业主无不拍手称快。
  经查,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间,蒋某利用其万盛佳苑小区物业实际负责人的身份,先后纠集了王某、王某某、姜某等三人把持和控制物业服务,其中王某负责管理供水、供电,王某某、姜某任保安队长负责管理保安。为达到垄断该小区新入住业主砂石料等建材供应及装修服务的目的,蒋某成立了装修队、搬运队,同时指使王某、王某某、姜某、潘某等在小区内销售水泥、沙子、瓷砖、卫浴等装修建材。为攫取新入住小区业主建材供应及装修服务的高额利润,蒋某、王某、王某某、潘某、姜某多次对小区业主实施阻拦、滋扰、停电、停水、关闭电梯、人身威胁、殴打恐吓、索要财物等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此外,在物业管理过程中,蒋某还私自占用地下车库通道,建设违章建筑开设麻将馆。遭到小区内多名业主的联名举报后,蒋某还打击报复举报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该团伙在丹东市振兴区四道沟区域,尤其是万盛佳苑小区周边,严重扰乱了自由交易、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一股恶势力。
  2018年12月18日,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将蒋某等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部采纳公诉意见,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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