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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00后”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刑(2)

2019-05-18 14:02来源:西安晚报浏览:手机版

  记者注意到,2002年出生的张某某和杨某,第一次作案时年仅15周岁,2000年出生的贺某某和孙某某,案发时也未满18周岁。宣判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诉人以及法庭对4名被告人进行了教育,4名被告人的家属也分别与自己的孩子对话。公诉人说,4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关。比如,4名被告人的家长均存在过度溺爱孩子的情形;4起案子均发生在深夜,孩子夜不归宿,做父母的竟然没有发现。其中1名被告人辍学了,作为家长一度不知情。
  文/图 记者 张志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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