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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去处皆成谜 海砂为工程质量安全埋雷(2)

2019-05-16 13:43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副处长张丙军说,所有船舶进入港口,确实都要通过手机向海事部门报关。但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以及进行船舶的安全管理,“海事部门只管船,不管货。至于是海砂还是河砂,以及砂是从哪里来的,都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
  据张丙军介绍,在2018年全年,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共处罚运砂船59宗,罚款30.4万元。2019年1月至今,共处罚运砂船58宗,罚款59.2万元。“所有处罚并非是因为运输海砂,而是违反船舶的相关管理规定。”张丙军说。
  记者在一份对飞达178散货船的处罚资料中看到,船主为安徽华辰船务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从福建厦门运砂出发,4月18日到达惠州港。因安徽华辰船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关,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对其处罚2.3万元。
  部门相互推诿
  谁来核查存疑
  按照中央八部门通知,违法违规使用海砂,会因氯离子含量超标造成钢筋锈蚀,给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方各级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运输销售、违规使用海砂等行为,加强对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同时,中央八部门通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海砂开采许可管理,督促海砂开采企业和个人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规范有序开采海砂。海砂开采企业应健全台账记录,在销售海砂时向运砂船舶(车辆)提供每船(车)次海砂来源证明。
  5月9日,记者来到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一名赵姓副主任对记者说,与海砂相关之事与住建局无关。
  记者拿出了中央八部门通知,这名赵姓副主任仔细看过后说,根据文件,住建局只管搅拌站等生产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记者应该到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的住建局去采访”。
  据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利生介绍,大亚湾有4个搅拌站,目前停产了一个,还剩下3个。对于海砂管理,住建部门只是末端管理,也就是说,所有砂石只有到了建筑工地和搅拌站,住建部门才介入调查。“至于砂石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都不管。海砂和河砂最本质的区别,就是氯离子含量。因此,无论是海砂、河砂,还是机制砂,只要检测氯离子的指标不超标就行了。”张利生说。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一名朱姓站长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9日检测中心(砂氯离子含量)检测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显示,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的工地和搅拌站,经过847次送检、抽检,不合格数和不合格率均为零。
  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罗辉告诉记者,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自然资源部门有海砂管理的职责。“但这轮机构改革后,市一级的自然资源部门没有了管理海砂的职责。事实上,我们也从来没有管过海砂的事。”罗辉说。
  记者采访发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挂牌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区分局还没有挂上新的牌子。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区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伟峰说,惠州港的海砂,绝大多数来自于外地,“到了惠州港的海砂,已经进入流通领域,不属于国土部门的管理职责”。
  同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挂牌后,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大亚湾区分局也没有挂上新的牌子。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大亚湾区分局副局长廖远光说,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海砂开采的环评工作,由于惠州港的海砂都来自外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们不能到外地的开采点去执法”。
  按照中央八部门通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海砂运输船舶的检查,重点查验船舶证件、适航情况和海砂来源证明。
  惠州市交通局法制室一名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惠州市交通局不管海上的船舶,目前主要是联合交警部门在陆地上查车辆的超载超限,“如果是危化品的车辆,我们也要管。但海砂是普通货物,如果不超载超限,我们也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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