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起公安局长充当“保护伞”案一审宣判
14日,记者获悉,日前,江西省铜鼓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受贿案在上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公开信息显示,陈云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钱款折合人民币67.565万元,一审判处陈云南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 记者注意到,此前,官方曾披露,陈云南严重违纪违法案是党的十九大以后,特别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宜春市查处的江西省第一起公安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陈云南受贿67万余元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 5月13日,上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铜鼓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陈云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8年期间,陈云南利用担任宜春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处长、铜鼓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和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59.5万元,港币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云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钱款折合人民币67.5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考虑到陈云南有自首情节,并且退缴了全部赃款,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云南当庭表示上诉。 主掌铜鼓公安系统不足两年被免职 两个月后接受审查调查 2009年,陈云南从宜春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一职调任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处长。根据官方信息披露,这正是陈云南“受贿路”的起点。 2014年,陈云南升任宜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成为县级干部。 2015年底,陈云南调任樟树市公安局政委。2016年8月,陈云南履新铜鼓县,担任铜鼓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主掌铜鼓县公安系统不足两年,陈云南被免。2018年6月7日,铜鼓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宣布宜春市委相关任职决定:免去陈云南铜鼓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8年8月15日,宜春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铜鼓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牵头侦查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中 仍收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钱款 落马四个月后,陈云南被“双开”。 通报称,经查,陈云南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掩盖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在牵头侦查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中,仍然收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所送钱款,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侦查、项目审批、工程承接、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陈云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毫无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执法犯法,充当黑社会“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铜鼓县多名干部为获关照 给陈云南送上现金 虽然目前官方尚未对外发布有关陈云南受贿案的具体信息,但此前,铜鼓县纪委监委曾通报铜鼓县公安局多名干部为得到陈云南的关照,向其送上现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2017至2018年,铜鼓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谭耀威,经侦大队大队长袁虎生,网安大队大队长熊阳,特巡警大队大队长王芳清、温泉派出所所长周衍斌为得到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工作上的支持和照顾,以拜年红包等名义,分别向陈云南赠送7000元、7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19年1月,熊阳、王芳清、周衍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3月,谭耀威、袁虎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和布克赛尔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05-17
- 陶凯元会见欧盟普通法院院长积家 03-17
- 高速公路收费能降吗?交通部:不具备降费空间 08-01
-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查处 09-10
- 外汇局:严打以创新为名的各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 02-05
- 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开门跳车身亡!法院这样判 10-27
- 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07-08
- 俞正声参加新疆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夺取新时代 10-19
- 第50名"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被公诉 当庭认罪 12-10
- 彝良:合伙人散伙就上法庭 皆因不结算惹的祸 11-07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