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楼书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5月1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楼书丹涉嫌受贿一案,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楼书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楼书丹在担任旌德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并兼任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领导组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股权转让、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采矿许可证办理及延续、担保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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