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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上饶小学案”:法治社会,绝不允许以爱之名施暴!(2)

2019-05-13 14:33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浏览:手机版

  大人与孩子之间,本就是一道强弱分明的不等式。尽管在一方眼中,10岁的刘某宸不是“熊孩子”,但在女孩家长眼中,很可能不是如此。只是,不管刘某宸有没有问题、有什么问题,10岁的孩子绝不该被剥夺生命,更何况是被一个年富力强的成年人持刀杀害!
  爱娃心切的心情,每一个人都理解,但从爱出发不能驶向恨的深渊,对自家孩子的保护欲,不能成为对他人施加暴力的理由。
  跳过沟通、跳过法律、跳过人伦,直接动刀的方式,将会造成何等“双输”、何等惨剧。
  为人父母者,在孩子诞生的那一刻,就会不惜一切代价为他们遮风挡雨。在互联网上,看到谁说一句“敢欺负我孩子,我坐牢也要Ta好看!”很多人也会忍不住点个赞。我们都秉持着朴素的是非观、正义观,但是,换作是你,你希不希望自己孩子的同学,有这样一位家长?谁能接受自己的孩子,“一言不合”就被动刀杀害?连被问清楚的机会都没有?

评“上饶小学案”:法治社会,绝不允许以爱之名施暴!

  如果,男孩真的存在校园霸凌行为,法律会经过调查、起诉、审判,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只是,无论有什么理由、之前有什么伤害,法律面前,只有守法者和违法者。“护女心切”不是可以任意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你的孩子是心头肉,别人的孩子难道不是吗?
  最后,长安君还想追问几个问题:第一,对孩子间的“纠纷”,班主任为什么没有发觉一点蛛丝马迹?
  第二,有未经证实的消息说,女孩的父亲有家暴问题,此前也有过“威胁”其他孩子的纪录。如果这些属实,家庭、学校、街道、妇联等机构,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并干预?
  第三,即使这些都“失守”了,学生家长为何能堂而皇之地将一把刀带入学校、又一路畅通地进了教室?守卫孩子安全的防线,为何形同虚设?
  对校园安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教育部三部委联合发布过明确的要求——
  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
  而在本案中,我们看到相关要求并未得到落实。
  除了在最后一关树立起保护孩子的坚强防线,对于之前的矛盾化解、隐患排查,老师、学校和家长本该是“第一发现人”。然而,刘某宸到底有没有欺负同学?怎么欺负的?欺负了多久?这一切尚未弄清,一个10岁的生命已经没有机会开口。
  “层层失守”,让灾难看似突然爆发,实则有迹可循。

评“上饶小学案”:法治社会,绝不允许以爱之名施暴!

  有一句话说:中国人的家国情怀特别重。对国,底线是统一;对家,底线是孩子。
  面对我们不惜用一切去保护和教育的孩子,我们都希望他们知底线、辨是非。但有时恰恰忘了,我们自己的一举一动、所思所选和所行,可能就是一颗颗稚嫩的心,对于“如何辨别是非曲直“,以及“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的最初体验。
  这些体验,终会汇聚在一起,凝结成中国未来一代人,是非观、法律观、正义观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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