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侵吞公司货款,除了查案还能怎么办?
员工侵吞货款,除了查案还能怎么办 事情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说起。 2011年12月,王某应聘进入重庆某液压动力制造公司,担任公司销售内勤,协助销售部经理完成接收订单、安排发货、汇总数据、核对账目等日常事务。时间一长,她发现了一个浑水摸鱼的“生财门道”。 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王某利用发货记录与客户收货记录不一致、货物与账务管理混乱的漏洞,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截留公司销往福建某公司的货物,私自销售给他人并收取货款60万余元。为应付公司核对账目和相关审计,她还通过仿制客户电子章伪造该公司对账函,试图蒙混过关。 2018年7月,公司发现问题后报警,王某被抓获归案。“我做的这些都是公司允许的串货行为,也就是对没折扣的小客户按照有折扣的大中客户的价格予以销售,所得价款都交给了公司。”案件移送江北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时,王某心存侥幸,一开始并不认账。办案检察官有效引导侦查取证,警方获取了下游买家、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大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王某最终低头认罪。 此外,江北区检察院还主动联系企业并了解诉求,督促王某及其家属积极筹款赔偿损失,最终促使其退赔60万余元,获得了被害企业的谅解。 今年3月,江北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鉴于王某认罪认罚、真诚悔过、积极退赔被害企业全部损失并获得被害企业谅解,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该公司货款往来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江北区检察院向该企业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流程、加强物资管理、健全货款往来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公司内部监管,帮助该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北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三送两办一访”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结合司法办案跟踪问效,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三送”即“送思想、送政策、送服务”,“两办”即“一般性问题现场办、复杂问题限时办”,“一访”即“通过走访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难题”。(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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