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承办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212件(2)
“按照先协办、后主办的原则办理。属于最高检协办和会同办理的,承办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办结,给主办单位形成答复意见留出时间;属于最高检独办、主办、分办的,要在6月30日前办结。”办公厅负责人说。 把议案、建议和提案办成精品 交办会上,张军要求,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新时代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精心把议案、建议和提案办好、办出成效,办成精品。 2018年,最高检实现办理工作“一表清”。“一表清”即逐件明确责任人,指定专人跟踪、协调、督办,与各承办部门联络员一起严格控制建议、提案、议案的办理期限、办理进度。2018年,最高检首次组织开展“两会建议和提案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法学专家评选出22件优秀答复文稿并通报。“这一活动激励各承办部门互相学习、相互交流,进一步提高办理水平。”办公厅负责人说。 最高检对今年的答复文稿进一步明确要求:“答复意见要有实际内容,意见措施明确,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答复。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答复进展情况和结果;对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先向代表委员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并说明在解决后再答复;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应该详细说明原因,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要对答复意见中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全面审核,对提出的工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要认真研究,确保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仍是今年办理工作坚持的原则。办公厅负责人说:“办理前与代表委员联系,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办理中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座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做到代表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能够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改进检察工作。” 最高检要求各部门认真总结和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主要做法,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情况和效果,以及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于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办公厅。 对于最高检承办的11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的重点建议,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表示:“承办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办理效果。办理过程中要主动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调研;必要时请负责督办的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派人参加。对代表建议,还有其他单位共同办理或协办的,主动邀请协办单位一起开展调研。”(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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