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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年内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基本取消

2019-05-11 14:29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刘志强)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作出部署。10日,国新办召开政策吹风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等介绍了相关情况。
  交通运输部选择江苏和山东、四川和重庆作为试点,于2018年底取消了15个省界收费站。统计显示,正常通行情况下,客车、货车通过省界的时间分别由原来的15秒、29秒减少为取消后的2秒、3秒。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最新安排,今年底前,我国要力争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取消省界收费站并非取消收费,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车辆的身份识别、路径记录和不停车收费主要依靠ETC(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车载装置实现,加快推广普及ETC至关重要。”戴东昌说。
  撤站之后,还将保留少量人工收费车道。未安装ETC的车辆可继续通过传统方式交费通行,但通行效率会明显降低,还可能发生排队现象,也无法享受通行费优惠。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呼吁,社会车辆应尽可能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总量已达8072万,汽车安装率达到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距离撤站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相关部门正研究制定具体推广方案,力争今年底前实现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主要举措包括:政策上引导鼓励,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并给予积分、打折等通行费优惠;服务上优化提升,增加安装和服务网点,方便公众就近安装;推动汽车前置安装,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拓展服务功能,鼓励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ETC。
  此外,还将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修订完善法规政策,加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力度。(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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