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倒卖旧铁塔构件涉盗窃罪 检察机关审查决定不批捕
正义网十堰5月10日电(通讯员阮晓静 杨丽萍)近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该区鲍峡镇大庙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杨某某等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教育他们务工致富,早日脱贫。 2019年2月,杨某某、杨某、张某某、秦某某在该镇几处高山柴趴里发现了一些废旧铁塔构件,误认为是被电力施工单位抛弃的废物,遂产生捡拾卖钱的想法。此后,四人多次到该镇姚家湾村三组、四组的山上,将神华联合建设有限公司拆除的散落在那里的旧铁塔构件抬至山下,由张某某开三轮车卖给大庙村村民石某某,获利5000余元。 案发后,杨某某等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该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杨某某等人的案件后,经过审查,根据杨某某等人盗窃时主观上认识错误,又有投案自首情节,还属各自家庭主要劳动力,从服务精准扶贫的大局等角度综合考虑,遂依法对4人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