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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副主任强揽工程索要"干股分红" 涉嫌敲诈勒索被批捕

2019-05-11 14:1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百色5月10日电(通讯员许德松)身为村副主任,竟纠集村民强揽工程项目,强行加入项目进行“合作”,索要“干股分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对周某某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6年底,右江区江凤村变电站项目开工建设,姚某某负责土方工程。该村副主任周某某找到姚某某要求承揽部分土方工程,但遭到拒绝。
  2017年年初,姚某某施工队的钩机在施工过程中,钩中了位于江凤变电站工地附近芒果园内的芒果树,因赔偿款问题,导致钩机被该芒果园承包人扣押,周某某以村干的身份对该事件进行调解,伺机向受害人姚某某提出合作做江凤变电站土方工程的要求,为不影响工期,同时保证施工期间不被打扰,姚某某被迫同意跟周某某合作,周某某又找来村民李某、覃某、周某、颜某等人一起加入合作,要求取得干股。随后周某等人找来车辆拉运土方,工程尚未结算,为索要运费,周某默许他人用拉运土方车辆堵路,阻碍工程施工,姚某某被迫垫支运费。 
  土方工程结算利润有10多万元,周某某等人制定分红方案,要求按照他们获得“干股”的份额进行分红,强行索要利润的60%,并对被害人姚某某实施语言威胁,姚某某被迫同意支付。在支付大部分金额后,尚余2万余元无钱支付,周某某等人又强迫姚某某写下欠条,限期支付。到期姚某某未能支付该2万余元,被周某扣下姚某某的一辆运输土方的工程车辆拿回家使用。 
  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案后,民警将周某某等人抓获。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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