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通报"司法所长骚扰女刑犯":停职审查
湖南新化通报“司法所长微信骚扰女缓刑犯”:停职并纪律审查 “湖南女缓刑犯自称遭司法所长言语骚扰”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5月9日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南娄底新化县官方获悉,9日上午,新化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对该帖文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研究决定,新化县纪委监委对涉事的该县西河司法所所长肖某予以停职并进行纪律审查。 经初步调查核实,帖文中的“湖南女缓刑犯”系廖姓女子(网络化名“小菲”),湖南省新化县西河镇人,因电信诈骗犯罪于2018年7月11日被新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期三年。社区矫正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在社区矫正期间,廖某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西河司法所报到,于2019年2月18日、2019年4月18日先后被新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局警告两次。期间,西河司法所所长肖某与廖某有正常的微信聊天往来,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肖某与廖某聊天时部分内容有低级趣味,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经研究决定,新化县纪委监委对西河司法所所长肖某予以停职并进行纪律审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官方处理结果,5月9日晚,廖姓女子向澎湃新闻表示,纪委监委的同志调查很细心,秉公执法,“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还让我宽心,不会让肖某有报复我的机会。”(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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