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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康婷涉传销被监管部门调查 曾卷入多起传销案(2)

2019-05-10 09:04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此外,在至少2起诉讼案中,原告称经无资质的美容机构推荐,用了康婷瑞倪维儿的化妆品后引发脸部皮肤损毁,最终有美容机构被判退款,被告康婷公司被判无责。
  经法院查明,2013年,康婷公司采取返利和碰撞的销售模式,“做康婷”所缴的入门费为三个层级,即VIP会员3220元,中级代理商16100元,高级代理商32200元。第一个下线交3220元,上线获得40元的点位费,第二个下线交3220元,便产生碰撞,上线获得680元的返利;第一个下线交16100元,上线获得五个点位费即200元,第二个下线交16100元,便产生碰撞,上线获得3400元的返利;第一个下线交32200元,上线获得十个点位费即400元,第二个下线交32200元,便产生碰撞,上线获得4000至6000元不等的返利。
  代理商发展的下线越多,获得的返利也就越高。成为VIP会员,可享受终生五折提货的优惠;成为中级代理商,可享受第一次五折提货,以后可享终生二折提货的优惠;成为高级代理商,可享受第一次五折提货,以后终生二折提货,公司免费发放产品的优惠。
  为鼓励该组织成员发展下线,完成业绩积累,康婷公司还制定一定的奖励制度。2014年,康婷公司改为直销返利返产品模式,购买3220元成为会员,不返现金,享受五折优惠等。
  发布“安全消费”通知
  “失实宣传”由责任人负责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5月5日,康婷公司通过官网发出《关于进一步净化线上线下化妆品市场环境,维护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的通知》称,严禁对产品做夸大、失实的宣传,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内容介绍产品;严禁使用绝对化、极限化的用语,不可对产品效果进行任何承诺或保证;严禁在市场活动中明示或暗示产品的治疗功能,并强调化妆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康婷公司表示,若因上述虚假行为开展业务造成的纠纷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责任人承担。
  此外,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官网2018年2月11日消息,康婷公司2017年6月20日生产的瑞倪维儿水润保湿面霜中的丙烯酰胺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据第三方企业查询平台显示,2018年8月10日,康婷公司因为生产、销售该款产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20.634万元,并没收金额8.2536万元。
  2016年5月16日,康婷公司也因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被天津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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