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一起故意杀人案自案发到公诉仅用29天
正义网齐齐哈尔5月7日电(记者韩兵 通讯员韩翮华)“叮铃铃,叮铃铃……龙江县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报请市院提前介入!”一个电话打破了3月31日午夜的宁静。放下电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王风华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公诉处副处长祁森林和检察官助理马渴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据悉,为推进捕诉一体工作迅速落地,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下发通知:自4月1日起,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两大刑”案件由市院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这是执行通知后该院办理的首起案件。 凌晨,星光点点,办案检察官正在赶往案发现场。“现场情况怎么样?嫌疑人被抓获后是什么状态?是否有目击证人……证据应及时固定,否则后期的批捕、起诉环节就会耗时费力。”办案检察官看似疲惫后的闭目养神,内心却在反复斟酌,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提前介入的预案形成了。 案发现场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一处平房内,地上有散落的物品和多处的血迹分布。针对案发现场、目击证人、嫌疑人被抓获后认罪态度等情况,检察人员先后提出了33点侦查意见引导取证,侦查人员紧握检察人员的手说:“这下我们的思路更清晰了,目标更明确了!” 4月1日,安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龙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8日提请批准逮捕,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于4月10日提审,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安某低下了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嫌疑人安某因感情纠葛对被害人产生不满,提前准备并携带尖刀进入他人住宅,趁被害人不备连续疯狂捅刺数刀,致被害人死亡。现有证据证实,安某嗜酒成性,且酒后品行恶劣,2009年曾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2017年曾持刀将他人头部砍伤。4月15日,鉴于安某平时表现恶劣,人身危险性高,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批准逮捕,捕后立即按照审查起诉标准,实行“捕后跟踪”机制,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相关证据。 4月25日,龙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同日移送审查起诉,鉴于捕前的介入引导和捕后的跟踪问效,该案已经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检察机关仅用4天的时间便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至此,一起恶性杀人案件,自案发到提起公诉仅仅用时29天,创下了该市多年来“两大刑”案件快速办理的新记录。 “两大刑”案件真的可以这么快?是的。在之前的“捕诉分离”办案模式下,介入、批捕、起诉工作由不同的办案人办理,在捕后羁押,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难免因证据问题还要退回补充侦查,所以一个“两大刑”案件往往要历时数月。而本案采取了重大案件介入机制和“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将介入、批捕和起诉工作配置给同一办案人,减少了重复劳动,加快了办案节奏,缩短了办案周期。 本案发生在居民区内,其迅速得以办理,消除了恐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得到了各方的认可。从“数月”到“29天”,“提速”真的不是一点点。(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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