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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黑老大”保护伞的贪官栽了(2)

2019-05-07 13:54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2010年,鲁瑞森因房村镇四坡路的收费问题认识了“黑老大”周尚全。之后,周尚全在房村镇投资搞项目、承揽部分修路工程,同鲁瑞森打交道的次数多了,一来二去,周尚全成了鲁瑞森的“好哥们儿”。
  2010年,为了帮助周尚全顺利建成混凝土公司,鲁瑞森等人陪同周尚全到房村镇西南望村挑选了一块农用地,引导周尚全以租赁的方式同村里签订了合同,并承诺协助周尚全办理好公司注册、环评、土地使用权报批、土地性质变更、土地出让等手续。在周尚全的公司建设过程中,岱岳区国土资源局稽查大队发现周尚全在土地手续还不完备的情况下进行建设,以土地手续申报期间不能建设为由,向周尚全下达了停止违法的通知书。接到停建通知后,周尚全多次找到鲁瑞森,鲁瑞森通过各种关系帮其协调办理土地手续,最终周尚全于2011年拿到了土地使用权,完成了公司的后续建设。2012年,岱岳区国土资源局要对周尚全没有手续先行建设的情况做最终处罚,鲁瑞森授意房村镇工作人员再次帮周尚全出具了说明,使周尚全获得了从轻处罚。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周尚全违法经营活动过程中,岱岳区国土资源局、河道局对其公司和砂场进行检查或处罚时,因为鲁瑞森的关系,房村镇都为其提供过证明或帮助协调逃避处罚。周尚全为了感谢鲁瑞森提供的帮助和庇护,逢年过节多次到鲁瑞森处送上“心意”,鲁瑞森也心安理得笑纳了。
  鲁瑞森妻子刚刚学会开车,便向周尚全索要一辆二手车“练手”。周尚全考虑,自己没有闲置的二手车,就安排身边人专门购买了一辆紫色雅士利新车送给鲁瑞森妻子。周尚全被立案侦查后,鲁瑞森担心东窗事发遂将车藏匿于某小区内。
  2018年3月至6月期间,泰安市纪委监委在周尚全涉黑案“保护伞”有关问题线索摸排过程中,发现鲁瑞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2018年10月11日,泰安市宁阳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鲁瑞森提起公诉。前不久,宁阳县法院对鲁瑞森贪污受贿罪案一审进行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鲁瑞森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鲁瑞森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贪污所得依法返还原单位。鲁瑞森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卢金增 葛业锋 王晓璐)(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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