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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2019-05-06 10:0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米粮山下,汉水之滨,这里是“高山流水”典故的出处,亦是“伯牙摔琴谢知音”所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湖北省琴断口监狱就在这个历史悠久的小集镇上,记者在这里见到了一起贩毒案件的服刑犯人田某。
  “我本以为再也出不去了,没想到还有希望。”从侦查环节拒不认罪,到检察环节主动认罪认罚获得从轻处罚。会面田某时,记者没有见到想象中的颓废面孔,相反他眼中充满了希望,“我一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狱,这是法律给了我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从18个地区试点到全国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命力。这项制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如何具体实行的?效果如何?检察机关又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河南郑州、湖北武汉两地检察机关。
  “认罪认罚从宽+速裁”提高司法效率
  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不到10分钟!4月17日,在武汉,记者旁听了一起轻刑案件庭审,亲身感受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组合拳”对司法效率的显著提升作用。
  出庭支持公诉的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徐英告诉记者,速裁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快”。一般而言,认罪认罚的速裁案件在检察环节要在10天内办结,在审判环节也要在10天内审结。庭审过程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并当庭宣判。
  2016年9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北京等18个地区试点以来,检察机关对该制度展开深入探索。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之完成了从试点试行到全面推行的转变。
  据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朝锋介绍,自该制度正式实行到今年3月中旬,登封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39件289人,适用率达57%,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所有常见罪名。
  “从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是沉默就是极力辩解,现在我们去提讯,他们都主动问能不能认罪认罚从宽。”说起这一制度的“知名度”,王朝锋深有感触。
  如何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全融入到具体办案中,登封市检察院摸索出了不少“独家经验”。
  “从试点开始,我们就在合并、简化文书上下功夫,这也是提高办案效率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王朝锋介绍,原有的常用办案文书多达18种,现在全部进行简化,比如将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合并为一份,从前需要三道程序的工作一次性完成,达到提速办案的目的。
  文书简化了,其他制约司法效率的问题仍待破解。例如,绝大部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都是轻刑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时间短,但如果一次仅办理一个案件,开庭路上的“跑腿”时间都会超过庭审时间。
  针对这个问题,“四集中”办案模式应运而生,这也是登封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办案亮点。通过“集中批量受理速裁案件、集中审查起诉阅卷、律师集中见证具结、集中批量出庭支持公诉”,该院真正实现了通过速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目的。
  好经验、好做法在武汉市检察机关也不少。除繁简分流、简化集约办案流程,实现“简案快办”外,武汉市检察机关还探索将“智慧公诉”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紧密结合,用智慧检务为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截至目前,武汉市硚口区和汉阳区检察院试点运用“智慧公诉”系统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18件,占已诉认罪认罚案件的65%。此外,武汉市检察院作为湖北省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试点单位,可提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等不同办案模式。同时,该系统还具备电子卷宗识别、智能辅助阅卷、精准化量刑建议辅助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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