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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2)

2019-05-02 18:09来源:平安广西网浏览:手机版

  全区监狱系统坚持安全、改造、深挖“三同步”,组织开展在押罪犯情况筛查,确保对涉黑涉恶罪犯“底数清、情况明”。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讲,鼓励罪犯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专管警察每月对涉黑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2次以上。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禁毒严打、禁毒2018“两打两控”等活动统筹推进。
  全区社区矫正机构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走访排查,着力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和统计工作。严格审批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变更居住地事项,通过加强定位手机、电子手环等信息管控手段,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引导律师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广西律师协会主办了“广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提升辩护律师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扶和救助工作,对涉黑社会性质的特殊人群重点监管, 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多措并举  营造扫黑除恶斗争法治氛围
  扫黑除恶,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优势,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广大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运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实意义和积极影响,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场所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向监管对象及其亲属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保护措施,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在自治区级媒体发布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稿件200多篇,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视频、案例70多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50余场;监狱戒毒系统张贴《通告》306张、标语874条,设立举报信箱218个;各级社区矫正机构通过在101个社区矫正中心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LED电子屏滚动播放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加强警察执法行为监督检查,严防在涉黑涉恶类罪犯执法管理中出现“宽、松、软”现象。全面清查和深挖彻查警察当中可能存在的充当罪犯“保护伞”、包庇纵容牢头狱霸等行为,以及与罪犯亲属有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情况。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个别警察在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约谈诫勉等方式予以纠正。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畅通扫黑除恶举报渠道。同时,举办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题“新时代司法行政讲习所”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应知应会培训考试,组织警察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律承诺书,彰显坚决打赢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卢林峰 陈安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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