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警方打掉夏氏涉黑犯罪组织 曾在洞庭湖区圈占2.7万亩湖泊
洞庭湖被称为“长江之肾”,为野生鱼类、候鸟提供了栖息地,也养育了湖区百姓。以夏某安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却修筑矮围,圈占2.7万亩湖泊,不许百姓捕鱼、割芦苇,“湖里的鱼被他们捕捞一空,候鸟都吃不到,不再往这里飞。” 4月27日,湖南省公安厅扫黑办通报,经过大量缜密侦查,益阳市公安局一举打掉了这个涉黑犯罪组织,抓获夏某安等犯罪嫌疑人22人,查封房产15处。当地政府拆除矮围后,生态逐渐恢复,鱼游回来了,候鸟也飞回来了。 筑围占湖,殴打恐吓百姓 1959年,夏某安出生于沅江漉湖芦苇场,他有七兄弟,因为排行老四,人称“夏老四”,是不折不扣的漉湖一霸。 2001年,已成为武汉汉阳造纸厂供销员的夏某安以不再收购沅江芦苇相要挟,逼迫沅江市漉湖芦苇场、湘阴县湖洲局将沅江下塞湖、龙潭沟、渔业管区和湘阴县石湖堡、响水坎等地的芦苇山交由他生产经营。随后,夏某安网罗了范某明、阳某国等一大批涉黑闲散人员看护芦苇,指派其长子夏某翔、弟弟夏某泉管理上述人员。 2003年,夏某安安排团伙成员范某明、阳某国、胡某阳等人协助其弟夏某泉在洞庭湖区下塞湖修筑矮围,通过巡湖、改名、不准当地百姓进入等手段,将下塞湖变成了夏家私人拥有的“夏设湖”,在矮围内投放鱼苗,安排手下肖某军、阳某国等人殴打、恐吓百姓,实现了在该水域违规养殖的目的。 至此,一个以夏某安为组织领导者的涉黑犯罪组织初步形成。 破坏生态,不理政府整改通知 该组织形成后,为维护非法权威,维持不法收益,夏某安等人续包了沅江下塞湖、龙潭沟、渔业管区和湖阴县石湖堡、响水坎等地的芦苇山,继续扩建矮围、违规养殖,继续招募人员用暴力看围护养,又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案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4年,这个洞庭湖上的巨型矮围被湖南省遥感中心通过卫星监测发现。夏某安团伙建成了一条长18692.6米,底宽80米、面宽8米、围堤高3米至5米的矮围泥堤,还修建3个涵闸截断、控制水流,形成一个面积达2.7万亩的封闭性湖泊,严重影响洞庭湖鱼类洄游和行洪安全。 此后,湖南省水利厅、沅江市和湘阴县政府多次对夏某安非法修筑的矮围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夏某安停止围湖行为,自行拆除所修建的矮围、涵闸。但夏某安无动于衷,称自己长达13年修建矮围,陆续投入近2亿元。如果要清除矮围,政府必须进行补贴。 雷霆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 2016年至2018年,沅江市政府和湘阴县政府动用推土机、挖机等,将夏某安所修建的矮围、涵闸全部拆除,基本恢复湖洲原貌。 2018年6月,益阳市公安局抽调数十名警力组成专案组,对夏某安等人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同年8月,专案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查明夏某安等人涉嫌实施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骗取贷款、诈骗等多起犯罪行为。专案组历时4个多月,调查走访1300余人次,抓获嫌疑人22人,破获刑事案件18起,查封价值近亿元的采砂船只3条,查封夏某安房产15处。 2018年12月29日,警方将该案22名嫌疑人移送起诉至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其中,对夏某安、夏某泉等10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骗取贷款罪等移送起诉,其余12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移送起诉。(记者 朱炎皇)(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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