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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称“老年代步车非机动车” 被判“退一赔三”(2)

2019-04-28 09:55来源:中国之声浏览:手机版

  赵某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金多米公司销售涉案车辆时,故意隐瞒涉案车辆的机动车属性,而涉案车辆是否具有机动车的属性、是否需要上牌、驾驶涉案车辆是否需要驾照以及涉案车辆的生产者是否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等事实对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涉案车辆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具有一定专业特性,不属于日常生活的常识。最终,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作出改判,终审判决全部支持赵某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判令除退货退款外,向赵某支付三倍赔偿金89400元。
  “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处在是否合法的灰色地带
  中国之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目前涉事企业的待售车辆已经从电商平台下线,但不少同类型的老年代步车仍然可以在线上线下各销售平台看到。老年代步车上路如何规范?
  近年来,各大城市街头巷口时常出现老年代步车的身影,75岁的王师傅告诉记者,对于老年人而言,这样的需求是客观存在。
  王师傅:“从背街小巷出去要走比较长的一段路,有些老年人腿脚都不好了。”
  这类车辆的车身窄而高,底盘轻,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容易发飘、倾斜;刹车构件的设计多采用抱刹,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不少“老年代步车”经营者为了利益最大化,采用质劣价低的零配件,车身外壳往往使用玻璃钢,稍快速度的撞击就可能使车身发生严重损坏。
  以前述案件中的金多米公司为例,许多生产老年代步车的企业,并没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判决书中显示,涉案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产品目录中无信息,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不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事实上,不少“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也游走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
  杭州市下城交警大队石桥中队民警吴龙明表示,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年代步车”,在实际的道路行驶中存在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
  吴龙明:“他里面没有安全带,这个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车)方向容易跑偏的,底盘比较高,车身窄,重心不稳。”
  民警提醒,对于查获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加强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和清理整顿
  因不符标准,也缺乏监管,导致老年代步车乱象丛生,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低速电动车大规模生产使用情况,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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