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赤城检方依法办理5起恶意欠薪案件维护劳动者权益
正义网张家口4月25日电(通讯员迟轩)为切实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治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剑指“老赖”各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辖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以来,赤城县检察院共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5件6人,其中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4件5人;县人民法院作有罪判决2件2人,定性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 据统计,上述5起恶意欠薪案件中,所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厂矿、建筑、食品加工和蔬菜种植业等领域,涉及企业工人和农民工203人,合计拖欠工资118.8万元人民币。其中涉及选厂工人52人,拖欠工资16.5万元;涉及农民工92名,拖欠工资15.6万元;涉及建筑工人38名,拖欠工资34.3万元;涉及矿山工人13人,拖欠工资25.2万元;涉及公司员工8人,拖欠工资27.2万元。 由于公安、检察、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到位,上述5起恶意欠薪案件中,除1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还未支付公司员工拖欠工资外,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立案,并经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后,均已向195名受害人支付了劳动报酬,合计金额91.6万元人民币,于法有据为劳动者“撑腰”收获广泛赞誉。 为精准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活动,该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在“宽”上着眼,从“严”上着力,对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案件,依法从轻处理;但对到案后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的案件,坚决从严处理。 2019年2月23日,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夏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该院第一时间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男,张家口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其在经营期间拖欠多人次工资,总金额达27万多元,无奈之下,8名员工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2018年12月20日、2019年2月27,劳动监察部门两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其都躲避不见,不予改正。2019年4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仍未支付。为此,该院迅速对其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建议公安机关立即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账户,尽全力为受害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 2017年5月至8月份,被告人尹某某承包了河北赤城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27个大棚,期间雇佣92名农民从事蔬菜种植、浇水、施肥等工作,至9月底,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5.6万元。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支付。11月22日被公安机关异地抓获,因其积极偿还了拖欠的工资,遂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9年3月12日,赤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尹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 通过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有力打击了犯罪,也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及时为劳动者挽回了经济损失,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矛盾隐患,收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切实解决劳动者维权难问题,该院对涉及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特别是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始终作为重点法律服务对象,优先受理、快速审查;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及时提请(提出)抗诉或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符合提起民事诉讼条件的,依法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劳动者维权案件及时审判、执行;及时跟进用人单位履行裁判情况,加强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劳动者维权案件执行活动的监督,防止出现执行难问题。 此外,该院还注重强化跟踪监督效果,发现用工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及非法殴打、拘禁劳动者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对劳动监察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予以监督,重点跟踪了解经检察机关监督后,被监督用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督促其依法履职,防止被督促单位敷衍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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