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致车辆失控被判刑
新华社长沙4月25日电(记者陈文广)湖南隆回县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庞某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庞某青有期徒刑2年。 据介绍,2018年11月25日,在隆回县,庞某青与他人乘坐5路公交车去往桃洪镇时,庞某青要求中途下车,被公交车司机以没有公交站台为由拒绝后,庞某青抢抓公交车方向盘,致使实际载客20余人的车辆瞬间失去控制,斜冲出路面,公交车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才刹住汽车。车辆开回路面后,庞某青欲再次抢夺方向盘,被他人制止。 法院审理认为,庞某青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警方预警:近期,这几类通讯网络诈骗案件高发 05-04
- 16年的不懈追踪 一起“骨头案”终执结 06-08
- 冒充专家免费体检推销“保健品”2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入狱 01-22
- 中国每年25万人死于自杀 系青壮年人群首位死因 09-11
- 那一抱 引发的悲剧……25岁男子被打进ICU 07-26
- 已婚男子以婚恋之名诈骗30余万被公诉 04-24
- 丁智勇到哈尔滨调研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09-05
- "专业讨债队"骚扰纠缠借款人 5人寻衅滋事被判刑 08-07
- 男子穿旭日旗T恤参加泰山登山节惹众怒遭"围攻" 09-08
- "开家军"恶势力团伙以"开"字纹身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02-1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