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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3100余万 湖南长沙一村霸犯7罪获刑25年(2)

2019-04-20 17:50来源:“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浏览:手机版

  经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朱拉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财产90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400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1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640万元。
  二、监察机关依法扣押的574.198788万元折抵应追缴的贪污贿赂款项,继续追缴被告人朱拉练贪污受贿款111.341112万元。
  三、责令被告人朱拉练退赔牛角塘村侵占款909.8965万元,退还挪用资金1500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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