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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春雁决定逮捕

2019-04-20 11:4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4月1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春雁(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春雁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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