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个案可以暂停,追问还要继续
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一事又有了新的进展。16日晚,维权的奔驰车主王女士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已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内容包括奔驰方面的道歉、换一台新车、退还金融服务费、车内装饰升级等),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也已进入鉴定程序。 不过这么一来,很多网友不乐意了:当初你坐在奔驰车上哭的时候,全社会都在声援你,可是你竟然在最终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达成了和解协议,还说非常满意,你这是一种背叛! 此言过矣。因为对车主王女士来说,选择和解还是不和解,是她个人的权力。只要和解的方案合理合法,合乎公序良俗,那么别人就没权力对她的决定说三道四。 但话又说回来,一些网友的指责与抱怨也确有一定的原因。此次因女车主坐在奔驰车上哭而引发的风波,虽有大家对女车主王女士同情的因素存在,但更是消费者积蓄已久的不满情绪的总爆发。毕竟,王女士作为个体消费者的个人诉求虽然已经圆满了结,但整个业界暴露出来的问题仍然存在,被戳中的痛点依旧疼痛,如旧车按新车价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咋回事等问题仍没有给大众一个交代。何况如今4S店不规范操作的表现形式很多,买车的各种坑并不只限于此次暴露出来的几个问题,甚至可以说是花样百出。对于4S店的违规行为,以前媒体也多有曝光,但几乎与王女士的遭遇一样,解决了个案却不解决根源。 4S店的违规行为为什么比较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出于对市场占有率的考虑,往往在一个区域内只有一家4S店,各专卖店之间不能跨区销售。缺乏有效竞争,让收费不透明、漫天要价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频频发生。更重要的是,法律约束没有跟上,特别是针对一些跨国公司的商务行为。一些跨国公司为何对中国的消费者无理?同样的缺陷产品,在其他国家的能召回,在中国的就不召回?很大原因是因为法规不规范、不给消费者撑腰。比如我们的相关法律规定,缺陷产品召回的前提之一是“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意味着启动召回程序要靠经营者主动承认产品存在缺陷,召回的主体责任是企业本身。如果跨国公司坚持认为自己的产品不存在缺陷,那么就可以不主动启动召回程序。 回到文中所诉的事情中来。王女士可以选择结束与和解,毕竟她只是个弱女子,她还要好好生活,但监管部门的事还没结束,必须有个明确的说法,这才是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进场检查,追根溯源,彻底解决困扰消费者的问题。 个案可以和解,根源还需深究。推动消费市场透明化规范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能成为一个契机,真正推动中国消费者市场向着法治、公平的轨道更进一步。(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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