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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比武致好友重伤 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2019-04-16 09:5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宁波4月15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蒋健芳)两兄弟酒后相约比武,最终一人重伤一人获刑。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以曹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曹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曹某和阿然是一对好朋友、好兄弟,两人感情深厚。2018年9月底的一天下午,曹某到阿然家做客,两人聊着工作上的事情。当晚,阿然女朋友玲玲回来了,阿然做了晚饭招呼曹某和玲玲吃饭。在吃饭喝酒时,曹某提起自己当过兵,还练过散打,阿然说:“你退伍多年不见得能打得过我,要不来比划比划。”于是,两个醉醺醺的人决定出门比武,双方摆开格斗的架势,拳打脚踢开始攻击对方。期间,曹某两次打到阿然脸上,最后阿然被打倒在地口吐血水。曹某见状马上喊玲玲出来一起把阿然抬进房内。阿然的嘴巴一直在流血,曹某用毛巾擦掉后说阿然酒喝多了,让玲玲不要担心,之后就离开现场。不久,玲玲发现阿然右耳出血,还有呕吐的症状,赶紧拨打120送医救治。次日,曹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阿然头部受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曹某多次向承办检察官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万分,是因为喝了酒所以出手无法控制轻重,阿然是自己的好朋友,希望能得到他的谅解。检察官联系阿然说明了曹某的态度,阿然表示自己还当曹某是兄弟。在检察官的多次调解下,曹某家属赔偿了阿然,阿然出具了谅解书,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承办检察官认为,曹某和阿然虽然是朋友间的比武,但是曹某明知自己有散打基础、阿然不会武术,仍然继续与阿然进行拳脚比划。且在比划过程中,阿然第一次被打倒在地爬起来后,曹某又再次击打其面部,导致阿然后脑勺着地伤势严重。可见曹某对伤害结果持放任的间接故意,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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