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最高检: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2019-04-15 14:43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陈国庆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检察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戴佳)4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讲话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陈国庆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等问题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鼓励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实践探索,进一步细化常见罪名量刑标准。
  陈国庆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有效适用,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准确惩治犯罪、有效保障人权。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业务指导,积极构建与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相适应的刑事检察模式。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办案政策把握、法律适用原则,共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整体合力。要树立新理念展现新作为,真正体现检察官在审查程序中的主导地位,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