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吨废硫酸泄漏污染环境,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储罐倒塌,1100吨废硫酸泄漏污染环境
钦州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中发现,2017年5月12日,位于钦州港内的钦州天锰锰业有限公司自建储罐因倒塌造成罐体破裂,罐内约1100吨废硫酸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经立案调查查实,钦州天锰锰业有限公司、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何某、关某等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未办理危险废物运输审批手续,上述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从事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废硫酸业务。经鉴定,泄漏的废硫酸属于危险废物,该泄漏事故对土壤、周边水质及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35.05万元,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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