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依法监督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改判(2)
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于2018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该部分指控的事实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性质,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撤销其2008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缓刑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陈某不服提出上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经再审,于近日裁定维持原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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