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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举行

2019-04-13 13:54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委员长会议1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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