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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申请公租房之名合伙诈骗58人上百万元

2019-04-12 11:56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海口4月11日电(记者刘邓)海南儋州一女子汤某明知曾某(已判刑)无办理公租房资格,仍通过介绍被害人给曾某办理公租房的方式,多次伙同曾某骗取58人“公租房办理费”108.6万元,并从中获取介绍费。汤某因触犯刑法,被一审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52.45万元,返还给各被害人。汤某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0月开始,曾某吹嘘说能够申请到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及丰华小区的公租房,让汤某介绍客户给他办理。汤某同意后,自称认识领导可以通过“走关系”帮忙申请公租房指标,需收取一定的办理费。消息一出,多人信以为真,纷纷通过汤某找曾某帮忙办理公租房。汤某向每个客户收取1.2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办事费并出具收据,从中分得0.3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介绍费。
  自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汤某伙同曾某共同骗取58名被害人共计108.6万元。截至案发,曾某并未能帮他人申请到公租房。案发后,汤某退还给6名被害人共2.7万元。2017年3月8日18时许,汤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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