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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蓝鲨"涉黑集团覆灭 伪造公章敲诈车主超500万元(2)

2019-04-11 10: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8年6月,王海龙指使手下联系制假人员,伪造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稽查总队哈尔滨支队印章一枚,加盖在交警部门处罚违章车辆推送单上,欺骗交警部门,使其认为道路运管部门已处罚完毕,将被查扣车辆放走。 
  …… 
  在取证过程中,一名曾经被勒索的车主说,他们没有办法,不给钱就挨打,或被砸车,有几个车主已经被迫不再跑车了。 
  17小时的庭审较量 
  17名涉案被告人、50余起敲诈勒索事实、19名辩护律师……2018年10月24日,香坊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王海龙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香坊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恩军等人依法出庭公诉。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持续开庭17个小时。 
  开庭前,为有效指控犯罪,夯实证据链条,公诉团队又分为几个办案组,对该案诉讼各个环节又重新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梳理。 
  该院副检察长刘宏光与办案检察官才宝,对该案的30余册证据卷宗全面进行了审查;王立威、张珩办案组认真审查了60余名被害人、20余名证人的笔录,一遍遍修改质证提纲,确保当庭出示证据能够重点突出、清晰易懂;被告人孙某一直拒不认罪,办案检察官王薇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在提讯过程中找寻孙某辩解的漏洞,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最终使其认罪悔罪。 
  17个小时的庭审背后,是办案检察官好几个月的心血。 
  2018年10月24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海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团伙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不同的刑罚。 
  一审判决后,王海龙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12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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