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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厕握把被认定枪支散件男子获刑13年 法院发回重审(2)

2019-04-10 09:58来源:澎湃新闻浏览:手机版

  2017年2月,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6名被告提起公诉。当时的起诉书显示,陈泽南被查扣的2支疑似气枪被鉴定为以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送检的疑似枪支散件中有9111个被鉴定为枪支散件,另有3套枪支散件经组装鉴定为以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具有致伤力。
  2017年4月,陈泽南的涉案证据被检方送到鉴定机构做第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后,陈泽南被认定、并出现在第二次起诉书中的枪支散件数量,减少到4568个。
  缘何对部分涉案证据发起二次鉴定?杨卫华透露,一审正卷最后一页附上的一份报送上诉函和三份补充鉴定报告显示,据“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台的新标准”,原本第一被告人被鉴定为枪支散件的几千个阀体、气筒、秃鹰握把等物证都被重新鉴定为不属于枪支散件。
  杨卫华告诉澎湃新闻,这份“新规”至今无人知晓其具体内容,法院方面也告知此为“内部规定”,无法透露。1月11日,杨卫华和姜志平的家属向阜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递交对这份新规定的信息公开申请书。1月25日,阜阳市公安局出具书面答复称,该局未持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出台的关于枪支(包括散件)鉴定标准的文件。”
  安徽高院二审裁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4月9日,姜小琴收到了安徽高院寄出的二审裁定书,她向澎湃新闻出示的裁定书显示,安徽高院认为阜阳中院作出的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阜阳中院重审。(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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