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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功敏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4-04 11: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4月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功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2008年5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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