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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收购野生动物 “野味大亨”获重刑(2)

2019-04-03 10:28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作为一名有着20余年从业经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人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经营买卖的,也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更不可能不知晓黑麂、猫头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郑勤说,更何况,在夏某家中还搜出了没有脱去皮毛的黑麂,不管体型大小还是皮毛颜色等,都明显与小麂、黄麂不同,不可能“无法区分”。 
  通过取证,办案检察官还得到了夏某在家中给疑似麂类野生动物去毛的视频。一些村民和同行也证实,曾看到过他从别处收购活体猫头鹰。 
  在大量证据面前,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黑麂4只、红角鸮4只、鹰科所属物种1只,已涉嫌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支持,对被告人夏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夏某最终表示认罪服判。 
  死体野生动物如何处理 
  “野味大亨”获刑,从他家中搜出的300多只野生动物死体该如何处理? 
  除此前对仍存活的野生动物放生外,常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该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该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对此案及另两起案件中查获的共计30多个物种、639只(条)、共计3吨多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逐一清点核实、过磅,运输至特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郑勤表示,夏某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知法犯法,竭泽而渔,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郑勤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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