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广西梧州一涉黑团伙骨干过堂受审(2)
据悉,2015年5月21日,藤县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苏宏波等31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苏宏波有期徒刑十八年,苏志玉等3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五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宣判后,31名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无一人上诉。(李继远 祝裕旺 温云兰 胡家榕 梁嘉桦)(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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