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广西梧州一涉黑团伙骨干过堂受审(2)

2019-03-31 19:03来源:平安广西网浏览:手机版

  据悉,2015年5月21日,藤县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苏宏波等31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苏宏波有期徒刑十八年,苏志玉等3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五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宣判后,31名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无一人上诉。(李继远 祝裕旺 温云兰 胡家榕 梁嘉桦)(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